近日,六大银行集体发布公告,存量房贷利率可提前下调至3.3%。这意味着央行此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根据新的定价机制,贷款人可以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取消了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限制。这一政策的实施,为购房者带来了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权。
根据公告,存量房贷利率的重定价周期可以调整为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利率走势,灵活选择重定价周期。在利率下行阶段,选择较短的重定价周期可以更早享受到低利率的优惠。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内,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1次。
此外,存量房贷利率的加点也可以再调整。对于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这一政策的实施,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利率优惠。
目前,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已基本完成。截至10月28日,21家全国性银行已完成批量调整,共计5366.7万笔、25.2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这一调整将为广大购房者带来更加优惠的利率条件,降低购房成本。
存量房贷利率可提前下调至3.3%,贷款人可以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和调整加点值。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为购房者带来更多的灵活性和选择权,降低购房成本。
- 存量房贷利率
- 重定价周期
- 加点调整
- 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