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所属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顺利完成了市内六区首宗带押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项目,并为企业核发了《不动产登记证明》。这是《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出台后,我市首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项目,为推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和解决企业实际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天津市稳赢置业有限公司持有位于和平区成都道东侧的一宗土地,该土地尚未开发建设,企业计划将其转让。在了解到受让方企业希望办理预告登记的诉求后,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和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多次与市规划资源局和平分局就土地使用权预转让及预告登记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并结合双方不解除抵押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的情形,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流程方案。
在和平分局出具土地预转让审核意见通知书后,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无缝衔接,及时为企业预审相关登记资料。2月20日,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受理当日顺利完成了该宗土地带押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预告登记。
“土地转让预告登记”模式是指对以出让方式获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前提下,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依法进行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符合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让方凭借《不动产登记证明》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并投入开发建设。
该模式的推行,能够有效激活土地二级市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受让方企业报建等工作的顺利推进,助力企业发展。
据了解,2020年12月17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天津市和平区闲置土地信息公示》,其中包括位于和平区成都道东侧的津和成(挂)2015-021号地,由天津市稳赢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而《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于2024年7月1日发布,为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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