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宣布从11月1日起,将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改革是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给予借款人更多选择权。
根据公告,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还可以保持为一年。这意味着在LPR下行周期内,借款人可以更早享受降息红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因此,借款人在做出决策时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谨慎选择。
此外,借款人还可以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以减轻负担。如果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借款人可以申请调整LPR加点值。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没有次数限制,且加点值可以是负数。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
申请渠道和生效时间已明确。借款人可于2024年11月1日起线上通过对应
对于固定和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需先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按上述规则进行利率定价调整。需要注意的是,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后,重定价日为定价转换申请日,不可再申请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此次房贷重定价周期改革为存量房贷的贷款人提供了更多选择权,让存量房贷的执行利率与新发放房贷的利率差值不要过大。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和利率加点值,以减轻负担。然而,由于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仅有一次,借款人需要慎重决策。
- 房贷重定价周期
- 借款人选择权
- 利率加点值
- 申请流程
-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