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可以获取多少落户积分?
根据天津市的积分落户政策,购房者可以根据房屋情况获取相应的积分。具体的积分标准如下:
1. 在天津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的,根据住房所在区域和房屋类型的不同,每满一年积分不同。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自有住房,每满一年积10分,如果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还可以一次性加15分。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自有住房,每满一年积12分,如果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25分。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自有住房,每满一年积12分,如果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25分。在滨海新区的自有住房,每满一年积15分,如果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加30分。
2.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天津市国有土地上建设、用途为住宅或居住型公寓的房屋才能积分。集体土地上的住房、存在异议登记或限制转让的住房以及已出售的住房都不能积分。
3.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拥有多套住房,只能按一套住房积分。而对于共有产权住房,根据不同情况,积分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
4. 对于2020年4月2日以前的自有住房,购房者可以按照相关通知进行积分,或者一次性积满40分,不再需要公安部门对落户地区导向分值进行打分。
购房者在天津购房可以根据房屋情况获取相应的积分,从而提高落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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