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南开区教育局发布了2025年春季学期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通知。通知中明确了转学的申请条件、提供材料、安置原则和办理流程,旨在保障学生的转学权益,确保转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申请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转学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学生本人已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持有与南开区户籍地址相同的南开区房产,房产所有人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三是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七、八年级在校学生。
提供材料:
申请转学时,学生和家长需提供南开区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安置原则:
由于本区学位紧张,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将统筹安排在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
办理流程:
转学工作分为网上登记、区县审核、安置学校、下载打印转学报到单、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等步骤。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家长和学生按照通知中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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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还提醒家长和学生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否则将影响转学办理。转学后不能调剂学校,逾期报到或就读者将视为放弃学位。转学学生不具备指标推荐资格。转学全过程由南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家长和学生要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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