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
近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该办法明确了人才公寓的筹集方式和使用原则,以及入住条件和支持政策,旨在为引进来津人才提供安居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多种渠道筹集人才公寓
根据《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人才公寓可以通过改造或改建存量房、租购商品房、新建公寓房等多种渠道筹集。其中,可以选择部分蓝白领公寓、酒店、商业办公用房、厂房进行改造,也可以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租赁或购买商品住房作为人才公寓。此外,还可以通过政府筹建、用人单位自建、市场兴建等方式建设人才公寓。
只租不售,提供保障居住
根据办法规定,人才公寓以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保障居住为原则,提供给人才使用,不予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人才公寓应当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满足人才日常生活和居住需要,同时要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人才公寓应位于交通便利、产业布局集中、公共配套完善的区域,并配备专业化运营团队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支持政策和入住条件
根据办法,人才公寓可以享受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优先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用水、用热价格执行居民价格标准等。入住人才的条件包括: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天津无自有住房,并符合《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的人才、市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招录的人才、重点企事业单位招录的人才、天开高教科创园等重点项目引进的人才、各区重点项目引进的人才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鼓励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多样化需求
办法还鼓励人才公寓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建设休闲娱乐、体育健身、便民服务、公共活动等设施或场所,以满足入住人才多样化的生活需要。
各区负责筹集和管理人才公寓
根据办法,各区负责筹集、管理人才公寓工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市人社局牵头组织认定人才公寓工作。各区人社局收集整理本区人才公寓认定需求,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初审、评审和认定。
加强安全管理,提供支持和服务
各区人社局负责规划、筹建、管理本区人才公寓,定期对人才公寓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政策落实。人才公寓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处置制度,定期对房屋安全进行检查,同时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通过发布《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天津市为引进来津人才提供了更好的安居保障,优化了人才发展环境,推动了高质量发展。相信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吸引人才来津发展,为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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