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放宽办”
天津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近日推出的户籍政策“十项措施”中,外省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得到了进一步放宽。为了方便老年人在津生活,减轻子女负担和后顾之忧,取消了外省市父母需来津居住满6个月的限制。这意味着外省市父母只要投靠子女在天津落户,就可以直接办理户籍迁移,无需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也不再要求提供居住满6个月的登记证明。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极大地方便外省市父母到天津与子女团聚,减轻了他们的办证负担,提高了他们在天津的生活质量。
返籍回津落户“暖心办”
另一项重要的政策是返籍回津落户政策的调整。为了解决家庭基础在天津的原海河儿女返津落户的实际困难,政府进一步细化了政策适用对象,增加了对现户籍在外省市的海河儿女回津发展的吸引力。根据新政策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只要其本人父母中有一人现在天津有家庭户籍,就可以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并且免去了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的要求。此外,对于已经退休的人员,也可以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需要提供居住满6个月的登记证明。这一政策的调整将进一步促进海河儿女回津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便利条件。
身份证件办理更加便捷
除了户籍迁移政策的调整,天津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还推出了多项便捷措施,使居民办理身份证件更加方便。从2023年9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天津户籍居民在办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选择“全程网办”,无需再次到公安机关办理。对于年满65周岁且行动不便的人员,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可以扩展至不满5年。此外,为了提高办证效率,天津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统一了居民身份证普通证件的领取地点,居民可以在受理地点直接领取身份证。这一系列的便利措施将为天津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安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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